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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北汽蓝谷(600733)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4亿元,占总成交额22.8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2 0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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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北汽蓝谷(600733)报收于7.92元,下跌2.1%,换手率2.18%,成交量106.7万手,成交额8.4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4亿元,占总成交额22.8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北汽蓝谷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公司党委”专章,明确党委对重大事项的前置研究讨论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4亿元,占总成交额22.88%;游资资金净流入8828.59万元,占总成交额10.42%;散户资金净流入1.05亿元,占总成交额12.45%。

公司公告汇总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汽蓝谷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新制度,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在总则中明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设‘公司党委’专章,明确党委职责、议事规则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体制;调整董事忠实义务条款,强化廉洁从业要求;允许党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已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14:0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公司蓝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9日。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可于2025年11月25日办理登记。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在总则中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新增‘公司党委’专章,规定党委的设立、任期、职责及议事程序,明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调整董事忠实义务条款,增加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内容;允许党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作实质修改。

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操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无异议意见。置换资金将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拟使用不超过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0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北汽蓝谷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且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保荐人中信建投对此事项无异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率按与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

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制度
北汽蓝谷为规范与关联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业务,制定风险防范制度,明确存贷款额度、利率标准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需定期获取财务公司财务报告并进行风险评估,每半年披露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制度规定了财务公司应满足的监管指标及风险处置预案,出现重大风险情形时应及时披露并采取应对措施。该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的适用范围、申报要求、股份买卖限制、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责任。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的申报程序,规定了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及时段,明确了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比例限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作出规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要求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记录知情人信息,并按规定报送。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执行,董事长为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等。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变动、人事变更等事项的报告标准和程序,并规定了信息保密、披露责任及违规处罚等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最高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办法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沟通内容、活动方式及档案管理要求,并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选择性披露。公司需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定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承诺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公告。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披露。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可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建立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及ESG治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会议可由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

关于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北汽蓝谷为规范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制定存款风险处置预案。预案明确成立由总经理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财务管理部负责动态监测资金风险,定期获取财务公司审计报告及风险指标,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披露。当财务公司出现监管指标不达标、重大信用风险或违规被处罚等情况时,公司将暂停新增存款、启动应急处置,并可终止金融服务协议。预案还规定了风险化解措施、信息报送及事后总结机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内部控制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自行审慎判断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信息类型、审批流程及登记备案要求,并强调相关信息未泄露、内幕知情人需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须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后及时披露。公司还规定了信息保密措施及违规责任。

经理工作细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及聘任程序。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规定了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会议召集、议事规则及决议执行程序。经理在一定权限内可决定交易事项、资金运用及融资业务,重大事项需经董事长批准。细则还明确了经理在预算、投资、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可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聘任与解聘程序及履职保障。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公司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独立审计。审计部有权检查资料、列席会议、调查取证并提出整改建议。办法规定了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实施、报告出具及问题整改的全流程要求,并强调审计结果将用于绩效考核和干部任免。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明确关联方范围及资金占用情形,禁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防范资金被占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公司章程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章程内容涵盖公司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公司党委、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修改章程及附则等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73,503,169元,股份总数为5,573,503,169股,全部为普通股。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和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等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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