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0日收盘,轻纺城(600790)报收于3.97元,上涨1.79%,换手率1.06%,成交量15.54万手,成交额6114.64万元。
11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41万元,占总成交额0.55%;游资资金净流出477.75万元,占总成交额7.81%;散户资金净流入444.33万元,占总成交额7.2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虞建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升艳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两项提名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股东会拟于2025年11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提案》《关于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提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71%。上述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取消监事会的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选举非独立董事虞建妙、独立董事徐升艳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将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中轻大厦2楼会议室。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拟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等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达到通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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