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0日收盘,北汽蓝谷(600733)报收于8.09元,下跌0.49%,换手率1.76%,成交量86.2万手,成交额6.97亿元。
11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527.24万元,占总成交额6.5%;游资资金净流出327.23万元,占总成交额0.47%;散户资金净流入4854.47万元,占总成交额6.97%。
北汽蓝谷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新制度,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在总则中明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设‘公司党委’专章,明确党委职责、议事规则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体制;调整董事忠实义务条款,强化廉洁从业要求;允许党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已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14:0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公司蓝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9日。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可于2025年11月25日办理登记。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在总则中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新增‘公司党委’专章,规定党委的设立、任期、职责及议事程序,明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调整董事忠实义务条款,增加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内容;允许党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作实质修改。
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操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无异议意见。置换资金将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拟使用不超过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0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北汽蓝谷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且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保荐人中信建投对此事项无异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无异议。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率按与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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