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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昂利康(002940)1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68.24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0 0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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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7日收盘,昂利康(002940)报收于37.7元,下跌3.97%,换手率7.53%,成交量13.95万手,成交额5.3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68.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702.41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实际控制人吕慧浩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降至41.15%,近期部分购回并解除质押181.66万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32项议案,拟取消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责,并调整董事会结构。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68.2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34.1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702.41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部分购回并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慧浩于2025年11月5日合计解除质押1,018,57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截至2025年11月5日,吕慧浩累计质押股份3,033,000股,占其所持股份41.81%。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部分提前购回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吕慧浩于2025年11月6日部分提前购回并解除质押股份7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0%;办理股份质押展期2,23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30.81%,占公司总股本1.11%;新增质押股份750,000股,用于个人融资。截至2025年11月7日,吕慧浩累计质押股份2,98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41.15%。公司表示其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决定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子公司向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的预计金额由36万元增至38万元(不含税);公司向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销售水、电、蒸汽等的预计金额由24万元增至78万元(不含税)。调整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648万元(不含税)。本次调整在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32项议案。会议决定修订公司章程,调整董事会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共7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予以废止。多项治理制度同步修订,并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8日。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议案,其中前3项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6:30。

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大股东指持股50%以上、表决权有重大影响、持股最多或证监会认定的情形。公司每季度末组织一次沟通,特定重大事项发生时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展沟通。沟通内容包括重大资产债务重组、对外投资、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沟通结果须书面确认并保密,相关信息不得早于公司披露时间泄露。

章程修正案(2025年11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明确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完善股东会职权、董事选举、独立董事职责、审计委员会权限等内容,并细化财务资助、股份回购、利润分配等条款。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董事会结构,设7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同步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将前者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上述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及相关事宜。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业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细则规定了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会议程序,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须填写知情人档案并报送交易所。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制度明确知情人保密义务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与聘任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职责,并定期听取内审部报告。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其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规程规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考核、续聘或改聘程序,以及保密义务和履职披露要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宗旨、基本原则、组织职责、内容与方式、现场接待细则等,强调信息披露合规性、平等对待投资者、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规定投资者说明会、互动易平台交流、现场接待等活动的具体流程。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发布《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在投融资事项中的审批权限,涵盖投资范围、融资审批流程、风险控制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旨在规范决策程序,防范风险,保障股东利益。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涵盖公司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及环境类、信息类四类事件。设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应对。制度规定预防机制、处置措施、信息报告、保障措施及事后评估,并强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该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该细则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范围、报告程序及责任主体。适用于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信息报告义务人,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变动、风险事项等。要求知悉后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对未及时上报或泄密行为将追责。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报送信息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审批,必要时需董事长批准。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时应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并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范围。对违规使用信息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职责、聘任与解聘程序、职权范围及义务,规定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和报告制度。细则还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及禁止任职情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责任划分及保密措施。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下可依法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制度规定适用范围、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事后监管措施,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该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实施。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需符合任职资格并提交个人资料。每位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权,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细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公司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明确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经营范围及治理结构,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作出规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规定担保对象条件、审批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反担保要求。公司为子公司或合营、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进行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监控,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对违规担保行为将追究责任。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情形。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该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实施。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内审部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客观审计监督。制度规定内审部在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具体审计要求,并要求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强调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密性及审计底稿归档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定义,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审批权限。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发行证券等方式募集的资金。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对使用、变更、现金管理、超募资金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需定期核查募投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项目调整、节余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股份持有申报、股份锁定、减持与增持行为规范、信息披露及违规处罚等内容。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法人等。规定股份变动申报时限、禁止交易情形、减持预披露要求、增持计划披露内容及违规处理措施,旨在防范内幕交易和违规操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人员需提交书面报告,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并在一定期限内遵守股份转让限制。离职后仍须保守商业秘密,承担忠实义务,相关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其权利义务。董事会中至少包含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定职权范围、会议召集与通知、召开与表决程序、决议形成与执行等内容。董事会负责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决策。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由基本年薪、个人绩效年薪、特殊奖励和福利补贴构成,实行年薪制。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标准制定与薪酬方案审查,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年终一次性发放。兼任职务按就高原则确定薪酬,岗位变动按任职时段核算薪酬。制度还规定奖励基金、股权激励探索及追责机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工作,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需参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的沟通,了解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及审计重点,并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发现问题。还需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专项说明。遵守内幕信息保密义务,董事会秘书应协调独立董事履职。该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条件、程序及审计委员会职责。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由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审议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专业能力。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按规定披露履职评估报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规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及表决决议机制。涵盖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明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的召集权利。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的审议权限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通过标准。规定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相关程序,并对会议记录、法律意见书出具等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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