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中元股份(300018)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49.22万元,占总成交额6.18%;游资资金净流出803.45万元,占总成交额1.07%;散户资金净流出3845.77万元,占总成交额5.1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朱双全、朱顺全发行不超过61,35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2,5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等议案。所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自然人朱双全、朱顺全,发行价格为8.1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61,3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2,5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18个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多项议案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预案及报告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会议还审议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等议案,均提交股东会审议。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发行的整体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具体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预案所涉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告编号:2025-039,证券代码:300018,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2,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朱双全、朱顺全。本次发行旨在巩固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的控制地位,提升公司治理稳定性。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资金储备,支持技术创新、项目投资和业务布局优化,满足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本结构得以优化,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2,5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朱双全、朱顺全,发行价格为8.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旨在巩固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约546,685,536股,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及利润分配制度。相关主体已出具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朱双全、朱顺全,发行价格8.1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61,3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2,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变,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2025年10月30日,中元股份实际控制人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与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签署《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原《一致行动协议》自协议生效日起终止。同日,上述人员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合计持有的100,507,997股股份(占总股本20.71%)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朱双全、朱顺全行使。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二》,成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5年10月30日,朱梦茜直接持股4.92%,三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5.63%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若朱双全、朱顺全在协议生效后24个月内未以不低于5亿元现金认购公司定增股票,原《一致行动协议》恢复生效。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元股份,代码:300018)因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自2025年10月27日起停牌。2025年10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健等8人与朱双全、朱顺全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100,507,997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朱双全、朱顺全行使。同日,双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尹健等8人成为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的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生效后,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合计持有公司25.63%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朱双全、朱顺全定向发行不超过61,35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2,500元。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监管机构批准。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3日开市起复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