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华丰股份(605100)报收于30.09元,上涨4.05%,换手率5.72%,成交量9.72万手,成交额2.94亿元。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3.24万元,占总成交额3.35%;游资资金净流入697.29万元,占总成交额2.38%;散户资金净流入285.95万元,占总成交额0.97%。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8日14:00在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会议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共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股东可现场或书面委托参会。联系人:刘翔,电话:0536-5607621,邮箱:hfstock@powerhf.com。本次会议不涉及特别决议、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关联股东回避事项。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回购价格为5.7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后为5.6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派息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该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5.7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调整为5.6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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