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荣盛石化(002493)报收于10.19元,上涨0.69%,换手率0.39%,成交量36.72万手,成交额3.76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41.8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641.3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183.16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荣盛石化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37万户,较6月30日减少1.21万户,减幅为14.1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79万股增加至13.5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0.75万元。
财务报告
荣盛石化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2278.15亿元,同比下降7.09%;归母净利润8.88亿元,同比上升1.34%;扣非净利润10.69亿元,同比上升55.37%;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91.85亿元,同比下降5.6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86亿元,同比上升1427.9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14亿元,同比上升1887.27%;负债率75.45%,投资收益3.36亿元,财务费用47.67亿元,毛利率12.91%。
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2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声明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显示,本报告期营业收入791.85亿元,同比下降5.67%;归母净利润2.86亿元,同比上升1427.94%;扣非净利润3.14亿元,同比上升1887.27%;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36.47亿元,同比增长19.93%;总资产3929.18亿元,较年初增长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36.94亿元,较年初下降0.3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万元):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本报告期-958.30,年初至报告期末-1,213.40
- 政府补助:本报告期3,941.60,年初至报告期末9,598.47
- 金融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本报告期-20,786.58,年初至报告期末-41,095.85
- 资金占用费:本报告期7.81,年初至报告期末25.42
- 其他营业外收支:本报告期-965.08,年初至报告期末-1,874.1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本报告期4,310.23,年初至报告期末4,029.81
- 减:所得税影响额:本报告期2,256.83,年初至报告期末5,418.0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本报告期-13,913.54,年初至报告期末-17,866.76
- 合计:本报告期-2,793.61,年初至报告期末-18,080.99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65,978.95万元,较上年末下降61.01%,主因应收货款减少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333,955.6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46.55%,主因为预付原料货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87,782.1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25%,主因为应收退税增加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6,051,210.0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7.41%,主因为在建项目投入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12,772.1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0.58%,主因为预付土地款项增加
- 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184,698.0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5.52%,主因为催化剂用白银租赁增加
- 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0.0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00.00%,主因为纸期货期末持仓浮动变化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11,744.64万元,较上年末下降33.92%,主因为应付银行承兑票据减少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75,348.2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7.22%,主因为应交增值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081,651.3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4.17%,主因为应付往来款项增加
-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28,243.2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2.19%,主因为收到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利润表项目变动:
- 其他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11.41亿元,同比下降42.38%,主因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影响
- 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3.3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增幅363.16%,主因为应收票据贴现支出转列财务费用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5.28亿元,同比下降741.10%,主因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信用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0.94亿元,同比转正,变动190.06%,主因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影响
- 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1.59亿元,同比下降15604.68%,主因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资产处置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7.10万元,同比下降101.40%,主因为长期资产处置影响
- 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472.15万元,同比下降41.00%,主因为赔款收入减少
- 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4.07亿元,同比增长36.43%,主因为利润增加导致税负上升
现金流量表项目: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95.29亿元,同比下降54.30%,主因为借款同比减少
二、股东信息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3,72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05%,持股数量5,499,301,781
- 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持股比例10.14%,持股数量1,012,552,501
- 李水荣:持股比例6.44%,持股数量643,275,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1%,持股数量190,894,349
- 李国庆、许月娟、李永庆:各持股0.97%,持股数量均为96,525,000
- 汇安基金资管计划:持股比例0.55%,持股数量55,148,287
-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持股比例0.52%,持股数量51,974,251
- 华能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股比例0.50%,持股数量50,078,5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新增代德明(持股48,000,000)、倪信才(持股47,925,000)。关联关系说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为控股股东,许月娟为李水荣弟媳,倪信才为李水荣妹夫。前10名股东中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17,150,112股,占比4.18%。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及代德明通过信用账户持有部分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同时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其中取消监事会并将职权移交审计委员会的修订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废止。相关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定于2025年11月19日14:00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至15:00。审议议题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等6项非累积投票提案。修订公司章程等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联系人:胡阳阳、蒋芸菁,电话:0571-82520189。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增加职工权益保护条款;调整股份发行、收购、转让规则;细化股东权利义务,强化控股股东责任;完善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增设审计委员会并赋予监督职能;优化利润分配、财务资助、对外担保决策程序;更新公司登记机关名称及部分表述。修订后章程共208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多项治理制度。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修订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部分制度如《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管理,依据《档案法》制定。归档范围包括三会资料、融资资料、关联方资料、投资者关系资料、专项资料等。文件须完整、准确、系统,实行纸质与电子双轨存储。设专人保管,注意防潮、防尘,重要文件需扫描备份。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借阅需审批,严禁泄密、涂改、转借,外借须签保密承诺书。销毁须报批,执行“保存从宽,销毁从严”,一人执行一人监销。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资格证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与记录、保密及合规督促。公司应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证券事务代表及助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出现违规或失职应被解聘。须签订聘任合同及保密协议。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制定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及考核标准,并对董事、高管进行业绩评估。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享有查阅公司资料权利,相关部门应配合。会议记录及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董监高及其近亲属股票交易行为,防范内幕交易与短线交易。相关人员须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所持股份按规定锁定。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交易,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变动后2日内公告。禁止短线交易,违者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秘书负责申报、监督与披露。违规将被问责,包括诫勉、通报批评、建议辞职等。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设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决议须及时披露,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该类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视为无法履职,可被撤销职务。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对董事会负责。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具备良好品行和专业背景。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形成决议报董事会。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事项。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等提出建议,审议并监督可持续发展事务。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严禁未经授权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为关联方强令提供担保。需审慎评估被担保人资信、偿债能力及反担保措施。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批准。对控股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实行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可进行额度调剂但不得超过50%。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明确各项内容。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还款,及时追偿。责任人违规或失职将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明确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经验及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其知情权,承担履职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及解释权归董事会。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子公司适用本制度。董事长、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负监控责任。禁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无真实交易背景开票等。财务部负责监控,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如发生占用,董事会应立即追回并报告监管机构,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董事、高管发现异常应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外部审计师须出具专项说明,公司按规定公告。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升审计质量。选聘机构需具备执业资格、健全内控、充足注册会计师等条件。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包括制定政策、审议文件、提出建议并监督审计。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续聘时可不重新选聘,但须评估执业质量。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需轮换。公司应披露审计机构信息、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并在年报中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情形。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定价遵循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或协商定价,确保公允。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的,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的,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董事长可批准未达标准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资助或担保,严禁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日常关联交易需签订协议,定期审议。部分情形可豁免股东会审议或履行程序。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到位后须及时验资,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须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发行文件承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超募资金可用于补流、现金管理等。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涵盖经营、财务、重大投资等方面。知情人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外部人员。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知情人须保密,禁止内幕交易。公司须登记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深交所。对违规行为将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沟通,提升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坚持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通过公告、股东会、官网、电话、邮件、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开展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证券价格。须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目标包括合规经营、提升效益、保障资产安全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建立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及监督机制的体系。重点控制活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的管理。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并提交报告,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的信息沟通,促进规范运作。依据法律法规及章程制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知情。接待内容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准,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持股5%以上股东、新闻媒体等。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负责组织接待、审阅提纲及材料准备。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避免选择性披露,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回绝来访。如发生信息泄露,须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防范价格风险,确保合规运作。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仅限与经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使用自有资金。品种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及产品,要求风险敞口与衍生品交易相匹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风控小组,分工负责计划制定、执行与监督。实行授权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定期报告持仓、盈亏情况。建立风险监控、止损机制及错单处理程序,强化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重大亏损达净利润10%以上需及时披露,并评估套期有效性。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适用于公司董监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对导致年报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责任。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存在主观过错、阻挠调查、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从重处理;主动纠错、非主观原因等可从轻或免于处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1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总经理及副总经理须遵守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违规交易或泄露秘密。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讨论重大经营事项,形成决定后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落实。需董事会审议事项由总经理提交。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及信息披露,防范风险。所称外汇衍生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用于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公司仅与经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交易,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预测金额,交割期间需匹配实际业务或借款期限。董事会审议交易方案,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资金部负责操作,审计部定期审查。公司需及时披露交易情况,出现重大风险时应临时公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董监高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须在指定媒体发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履行监督职责。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需满足条件并及时补充披露。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性。相关责任人未履行报告义务或泄露信息,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信息内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单位。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变动、管理层变动、经营环境变化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应在首次触及决策、协商或知悉时立即报告,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送。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核与协调。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按规定报告将被追责,形式包括批评、调岗、赔偿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8,944.2254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涤纶丝、化纤布制造、化工产品销售、实业投资、道路货物运输及进出口业务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合并分立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采取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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