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新钢股份(600782)报收于4.24元,上涨5.74%,换手率4.53%,成交量142.34万手,成交额6.06亿元。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839.97万元,占总成交额11.28%;游资资金净流出1557.95万元,占总成交额2.57%;散户资金净流入8397.92万元,占总成交额13.86%。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82万户,较6月30日减少5100户,减幅11.78%;户均持股数量由7.27万股增至8.3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8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13亿元,同比减少0.24%;前三季度累计营收272.25亿元,同比下降12.68%。
利润总额单季度为2.62亿元,同比增长156.23%;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为4.25亿元,同比增长19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单季度为2.49亿元,同比增长149.46%;前三季度累计为3.60亿元,同比增长162.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单季度为1.81亿元,同比增长122.60%;前三季度累计为1.19亿元,同比增长109.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单季度为11.93亿元,同比增长168.30%;前三季度累计为4.78亿元,同比下降54.37%。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8元/股(单季),同比增长148.8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13元/股,同比增长161.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单季度为1.73%,比上年度末提升4.43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48%,提升4.70个百分点。
总资产为487.0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64.5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24%。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对外披露。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将预留授予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0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4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4元/股,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及获授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技能人员,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激励对象未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符合资格条件;公司及个人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
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0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4元/股。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预留股票授予价格及实施预留授予事项。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0.10元含税),授予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
预留授予日定为2025年10月31日,处于交易日且不在敏感期。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
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后续将履行信息披露及登记手续。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0.10元含税),预留授予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31日,授予数量148万股,授予对象9人,包括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胡静及其他核心员工。
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72个月,限售期24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比例分别为33%、33%、34%。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后续手续。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授予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
调整后价格仍高于1元,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律师事务所确认调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公司尚需完成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31日,授予数量148万股,授予价格2.14元/股,授予对象共9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
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七十二个月,限售期24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比例分别为33%、33%、34%。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0.10元含税),授予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前六个月内无卖出公司股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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