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先导智能(300450)报收于59.3元,下跌5.5%,换手率12.0%,成交量187.09万手,成交额113.31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75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37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38亿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先导智能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8.09万户,较6月30日增加17.37万户,增幅为162.0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6万股减少至5576.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69万元。
财务报告
先导智能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04.39亿元,同比上升14.56%;归母净利润11.86亿元,同比上升94.97%;扣非净利润11.85亿元,同比上升101.34%;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8.28亿元,同比上升13.9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46亿元,同比上升198.9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52亿元,同比上升222.13%;负债率67.47%,投资收益945.55万元,财务费用3737.03万元,毛利率32.7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转回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政策,能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合计291.819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各项议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实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即以2021年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或2024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22%,导致该归属期对应的18.51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实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73.309万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以2023年为基数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考核要求,则对应年度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510万股;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273.309万股。合计作废291.819万股。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管理层勤勉尽职。监事会认为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作废符合相关规定。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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