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天和防务(300397)报收于12.74元,上涨0.39%,换手率4.99%,成交量20.24万手,成交额2.57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0.7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55.8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726.64万元。
财务报告
天和防务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2.67亿元,同比下降3.36%;归母净利润-8290.06万元,同比下降30.0%;扣非净利润-8429.45万元,同比下降29.91%;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053.73万元,同比上升30.4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511.98万元,同比上升30.4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524.94万元,同比上升27.61%;负债率46.01%,投资收益-73.14万元,财务费用983.96万元,毛利率26.69%。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39.62万元,净利润为-105,368,687.15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5,653.23万元,坏账准备39,134.91万元。公司研发投入119,931,031.21元,其中资本化研发支出33,572,352.99元。商誉期末账面价值69,156,692.58元,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069,491.58元。公司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丹英合计质押股份106,918,200股。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为西部证券。公司主营业务为军工装备、通信电子、新一代综合电子信息。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人员362人,占员工总数26.19%。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5,118.53万元、-19,581.66万元、-10,536.87万元和-5,778.08万元。本次发行对象为西安君耀领航科技合伙企业,发行价格6.3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10,584,518股,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贺增林仍为实际控制人,不导致控制权变更。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西部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推荐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控制的西安君耀领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价格为6.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份数量为110,584,518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保荐其本次发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西安君耀领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价格为6.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复,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用于财务性投资,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贺增林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存在质押,但资信状况良好。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彼奥曾因环保问题被罚款10万元,不构成发行实质障碍。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西安君耀领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控制的企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0,584,518股,发行价格为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已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复,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完成后,贺增林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11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决定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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