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亚香股份(301220)报收于40.19元,上涨0.25%,换手率2.41%,成交量1.58万手,成交额6295.2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83.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46.29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100户,较9月30日减少300户,减幅3.1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万股增至1.2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9.71万元。
财务报告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主营收入7.7亿元,同比增长33.82%;归母净利润1.21亿元,同比增长168.01%;扣非净利润7430.13万元,同比增长69.86%。其中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63亿元,同比增长22.6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095.88万元,同比增长11.9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44.67万元,同比增长2.39%。负债率为28.86%,投资收益4590.61万元,财务费用2211.12万元,毛利率28.8%。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6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人员,不具备《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553,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04元/股。
公司公告显示,已于2025年10月28日向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5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04元/股,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为基数,2025–2027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50%、80%,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80%、250%、350%;个人归属比例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部分分三年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相关授予条件已成就,程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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