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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宝新能源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5.9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30 03: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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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宝新能源(000690)报收于4.78元,下跌0.62%,换手率2.94%,成交量63.89万手,成交额3.0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71.06万元,占总成交额8.49%。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33万户,较9月19日减少0.5%。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8.21亿元,同比增长38.6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71.06万元,占总成交额8.49%;游资资金净流出344.62万元,占总成交额1.14%;散户资金净流出2226.44万元,占总成交额7.36%。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宝新能源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33万户,较9月19日减少417.0户,减幅为0.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6万股增加至2.6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2.0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宝新能源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7.54亿元,同比上升10.61%;归母净利润8.21亿元,同比上升38.62%;扣非净利润7.79亿元,同比上升29.47%;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3.97亿元,同比上升0.1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62亿元,同比上升15.9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35亿元,同比上升20.22%;负债率42.79%,投资收益1.24亿元,财务费用2822.92万元,毛利率18.28%。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邹锦开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卓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小燕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 2,396,970,092.47,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0.19%;年初至报告期末 6,753,688,613.99,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1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262,395,456.80,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15.98%;年初至报告期末 820,980,066.62,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3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234,805,742.39,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2%;年初至报告期末 779,469,357.18,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29.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 1,446,149,921.12,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6.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 0.1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00%;年初至报告期末 0.38,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4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 0.1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00%;年初至报告期末 0.38,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4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 2.09%,增加 0.21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 6.59%,增加 1.68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 21,942,824,199.53,上年度末 21,198,756,229.99,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 12,552,986,429.79,上年度末 12,204,909,559.62,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2.85%。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本报告期金额 2,815,909.82,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2,815,909.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4,183.6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本报告期金额 25,819,402.97,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33,648,410.0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本报告期金额 3,343,752.48,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0,681,675.1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本报告期金额 -2,834,680.00,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2,722,776.91。
减:所得税影响额:本报告期金额 1,554,670.86,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2,916,692.29。
合计:本报告期金额 27,589,714.41,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41,510,709.44。

二、股东信息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3,32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内一般法人,持股数量:385,845,258,持股比例:17.73%。
张惠强,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46,950,800,持股比例:2.1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外法人,持股数量:46,042,873,持股比例:2.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基金、理财产品等,持股数量:25,000,000,持股比例:1.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基金、理财产品等,持股数量:22,510,545,持股比例:1.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基金、理财产品等,持股数量:21,290,202,持股比例:0.9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基金、理财产品等,持股数量:19,903,527,持股比例:0.91%。
李卫萍,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18,657,800,持股比例:0.8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东性质:基金、理财产品等,持股数量:18,180,500,持股比例:0.84%。
戴毅,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15,716,858,持股比例:0.7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共32人,其中叶耀荣、邹孟红、叶繁荣、叶丽华、叶安娜、齐本源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上述股东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股东张惠强持有46,950,800股股份,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为81,400股,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46,869,400股。股东李卫萍持有18,657,800股股份,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为20,000股,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8,637,800股。股东戴毅持有15,716,858股股份,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为0股,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5,716,858股。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四)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 6,866,765,503.90,期初余额 6,259,967,178.77。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 15,076,058,695.63,期初余额 14,938,789,051.22。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 21,942,824,199.53,期初余额 21,198,756,229.99。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 3,818,581,590.77,期初余额 3,141,878,924.50。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 5,571,256,178.97,期初余额 5,851,967,745.87。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 9,389,837,769.74,期初余额 8,993,846,670.37。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 12,552,986,429.79,期初余额 12,204,909,559.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期末余额 21,942,824,199.53,期初余额 21,198,756,229.99。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2025年1-9月 单位:元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 6,753,688,613.99,上期发生额 6,105,715,132.78。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 5,803,901,156.76,上期发生额 5,416,453,771.37。
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 1,083,836,831.36,上期发生额 771,008,105.61。
利润总额:本期发生额 1,068,681,473.73,上期发生额 765,430,199.20。
净利润:本期发生额 820,980,066.62,上期发生额 592,233,326.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 820,980,066.62,上期发生额 592,233,326.91。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发生额 791,795,590.36,上期发生额 597,982,936.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发生额 791,795,590.36,上期发生额 597,982,936.97。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 0.38,上期发生额 0.27。
稀释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 0.38,上期发生额 0.27。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单位: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 1,446,149,921.12,上期发生额 1,552,166,115.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 -1,633,015,832.13,上期发生额 -2,667,132,476.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 -250,207,069.94,上期发生额 -78,630,249.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发生额 -437,358,689.28,上期发生额 -1,192,712,417.5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发生额 3,840,614,196.26,上期发生额 3,507,463,650.22。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否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相关衍生品业务,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通过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及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8日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该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会议决议。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3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会议审议事项包括: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等业务;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其中第二、三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地点为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电话:(0753)2511298、(020)31230359,邮箱:bxnygd@sina.com。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调整部分表述及数字形式。修订生效后,监事会设置将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行废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事宜。修订后的文件全文已公告。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红坚持现金为主、形式多样、合理回报、可持续发展原则。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按持股比例分配,可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时,可进行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董事会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分红安排。董事会制定分红议案,经股东会表决后实施,分红派发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分红预案及执行情况。如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不足,需说明原因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内控体系、良好执业记录及质量管理水平。选聘程序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包括制定政策、审议文件、提出建议,并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续聘可不重新选聘,但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后须轮换。公司应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履行相应程序。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依法召开股东会,保障股东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公司应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助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治理合规、内幕信息管理、投资者关系、媒体公共关系、股份变动管理及董事培训等工作。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本制度同时适用于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信息披露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工作便利。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确保合法性、公允性与合理性,保护股东和公司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须遵循避免或减少发生、公平公正定价、信息披露、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原则。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销售、提供劳务、担保、投资等资源转移行为。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权限根据交易金额及占比确定,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并履行程序。制度同时明确了披露要求及豁免情形。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应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同意可不受限。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每名董事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会议决议需形成书面文件并由与会董事签字。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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