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唯特偶(301319)报收于40.93元,下跌0.17%,换手率3.08%,成交量2.88万手,成交额1.18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3.3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3.0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80.26万元。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9,890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7,843份,预留授予部分42,047份。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主要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业务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锡、白银等大宗原材料,不进行投机交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强化内控、培训及监督,防范市场、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及政策风险。会计处理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通过。国金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国金证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2,430.31万元,已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限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自有资金可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等审批程序,保荐机构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该现金管理事项。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9,890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7,843份,预留授予部分42,047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影响管理团队勤勉尽职。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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