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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宏盛华源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9.2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9 04: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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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宏盛华源(601096)报收于4.34元,下跌1.14%,换手率1.47%,成交量24.17万手,成交额1.0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13.46万元,占总成交额11.52%。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较6月30日减少10.94%,户均持股数量升至3.49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8.54%,达2.83亿元,毛利率提升为主要驱动因素。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13.46万元,占总成交额11.52%;游资资金净流入1131.46万元,占总成交额10.74%;散户资金净流出2344.92万元,占总成交额22.27%。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宏盛华源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68万户,较6月30日减少9429.0户,减幅为10.9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1万股增加至3.4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4.78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宏盛华源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3.43亿元,同比下降3.1%;归母净利润2.83亿元,同比上升58.54%;扣非净利润2.7亿元,同比上升88.93%;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4.38亿元,同比下降0.0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463.55万元,同比上升9.2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201.93万元,同比上升16.15%;负债率53.83%,投资收益460.79万元,财务费用203.7万元,毛利率12.13%。

公司公告汇总

宏盛华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2,437,806,317.4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9%;年初至报告期末7,343,084,539.4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0%。
利润总额:本报告期113,058,406.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2%;年初至报告期末364,474,967.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84,635,504.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7%;年初至报告期末282,999,103.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82,019,308.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5%;年初至报告期末269,746,131.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418,428,102.1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3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0%;年初至报告期末0.105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3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0%;年初至报告期末0.105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1.84%,较上年同期增加0.05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6.26%,较上年同期增加2.11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9,929,809,499.1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6.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4,584,282,845.95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3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本期金额-3,482,413.18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520,700.20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本期金额4,472,021.4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2,347,733.22元。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本期金额825,553.99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723,958.57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本期金额1,534,389.02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3,488,735.57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本期金额19,500.0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6,118.35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本期金额752,854.52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3,982,873.18元。
合计:本期金额2,616,196.71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3,252,972.33元。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原因: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核心指标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持续开展降本增效、优化采购流程、革新工艺技术,原材料价格下降,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显著提升。

宏盛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偿还原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并接收现控股股东委托贷款以实施国拨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部分议案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宏盛华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认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认可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同意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认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期限;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认为符合《公司法》最新要求。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宏盛华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5日。会议将审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其中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宏盛华源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宏盛华源全资子公司青岛豪迈获批国拨资金合计1,072.00万元,其中280.00万元用于“电力装备先进制造工艺平台建设项目”,792.00万元用于“特高压输电线路铁塔全流程仿真平台建设”。因控股股东由中国电气装备替代山东电工,公司拟偿还山东电工280万元委托贷款,并接收中国电气装备通过中电装财司发放的280万元及792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均为2.30%,期限3年。公司再通过中电装财司向青岛豪迈发放同等金额委托贷款,后续可视情况转为股权投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宏盛华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日13:00-14: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马新征、财务总监宋宏乐、董事丁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和独立董事周卫。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说明会期间可在线参与提问。会后可通过该网站查看会议情况。

宏盛华源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实施期限进行变更和优化,涉及变更金额3,246.5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13%。变更涉及浙江盛达、元利江东、安徽宏源、江苏华电、江苏振光五个子公司项目。浙江盛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绿色智造产业新城;江苏振光项目新增老厂区综合能源建设;安徽宏源减少1个技改方向。江苏华电和江苏振光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宏盛华源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事规则相应废止。修订内容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股东会职权、强化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职责等。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宏盛华源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3,306,385.17元,计入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5,024,991.94元,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0,050,109.86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8,712.5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986,405.42元;资产减值损失38,281,393.23元,包括存货跌价损失25,367,873.28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616,710.00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8,296,809.95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利润总额83,306,385.17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63,585,817.60元。

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期限90天,年利率0.90%,属于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核查意见。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单日余额为60,00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13.65%。截至公告日,已使用投资额度31,000.00万元,无剩余可用额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交提案。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原2023年11月版本废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原2023年11月版本废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重大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形成会议纪要并保存不少于十年。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出现重大经营环境变化或业绩波动应及时报告。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社会责任管理,推动可持续发展。董事会为ESG领导机构,战略委员会负责指导,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公司注重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强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建立ESG信息沟通机制,定期评估履职情况,自愿披露ESG报告。重大环境事件需及时上报并披露。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旨在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行为,提升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但法定职权及股东会决定事项不可授权。授权应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禁止转授权。授权决策需制定方案,经党委会前置讨论、董事会决定,并定期评估调整。授权对象须在权限内行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子企业应参照制定相应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发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组织培训董事及高管、股票变动管理等。其任职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其知情权。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买卖股票期间包括年报、季报公告前15日或5日内,重大事件影响期间等。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届满后需报告并公告。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子公司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子公司指公司独资设立或持股50%以上、能实际控制的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增资减资、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高管实施治理监控,子公司需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及经营分析。财务实行统一会计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子公司须制定经营计划,报公司审批。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须经公司批准。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绩效考核,签订《经营绩效责任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董事会负责审议差错认定与责任追究,并以临时公告披露决议。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登记备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相关登记材料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交易所及证监局。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信息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子公司。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经营方针变化、董事高管变动、环境信息、业绩预告、重大风险等事项。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披露,并组织公告。制度明确信息报送程序、责任主体及保密要求,对瞒报、漏报等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平等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信息披露承担责任。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董事变动、股权结构变化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及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等。公司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登记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并报送交易所。重大事项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应对违规行为追责并报监管机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并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公司不得在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性陈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知一般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可例外。会议以现场形式为主,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须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独立性。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宏盛华源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落实最新监管要求,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18项制度涉及修订,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2项制度。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515.5088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具备条件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银证券关于宏盛华源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宏盛华源拟对“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地点及期限进行变更,涉及金额3,246.5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3.13%。项目总投资及实施主体不变。浙江盛达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绿色智造产业新城(萧山益农);江苏振光新增老厂区综合能源项目,变更金额579.51万元。多个子公司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和方案优化调整,合计变更金额2,667.08万元。江苏华电、江苏振光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银证券对此无异议。

中银证券关于宏盛华源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宏盛华源全资子公司青岛豪迈获批国拨资金合计1,072万元,用于“电力装备先进制造工艺平台建设项目”和“特高压输电线路铁塔全流程仿真平台建设”。因公司暂无增资计划,国拨资金通过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经中电装财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发放,贷款年利率均为2.30%,期限分别为至2027年11月及3年期。公司已偿还原控股股东山东电工的委托贷款,并接受现控股股东同等条件贷款。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股东利益。保荐人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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