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安集科技(688019)报收于229.61元,上涨0.84%,换手率1.98%,成交量3.34万手,成交额7.62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27.88万元,占总成交额2.66%;游资资金净流入2366.35万元,占总成交额3.1%;散户资金净流出338.47万元,占总成交额0.44%。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为670,672,519.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812,125,628.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09%。
利润总额:本报告期为250,497,753.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5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55,904,665.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232,693,817.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7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08,321,608.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180,755,934.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37,491,545.7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75,311,164.9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12%。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1.38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46.8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62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54.70%。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1.35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43.6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60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53.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为7.28%,增加0.50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0.20%,增加3.4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本报告期为127,724,665.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5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16,377,909.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1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本报告期为19.04%,增加1.65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7.46%,减少0.39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为4,776,210,275.41元,比上年同期末增长3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为3,335,706,125.56元,比上年同期末增长23.50%。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关联交易属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5日14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一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股东可于2025年11月24日17时前通过邮件IR@anjimicro.com预约登记。联系方式:杨逊、冯倩,电话021-20693201,传真021-50801110,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证券部。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业务发展及采购需求增加,公司拟将2025年度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预计额度由3,000万元增加至3,450万元,新增额度450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5年9月30日,与关联方实际已发生交易金额为2,437.3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无异议意见。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并对股东会、董事会等条款进行调整。同时制定及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对原监事的贡献表示感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允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组织或自然人。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许可使用、担保等。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等,并按规定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具备可执行性的反担保。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担保。董事会审议一般对外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实控人担保等须经股东会审议,部分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或半数以上通过。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的可豁免部分规定。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债权人、债务人、担保金额、期限等内容,并由财务部负责合同保管及后续监督。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担保展期视同新事项重新审批。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能,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支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任职限制,要求其每年提交述职报告,持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科学决策和依法履职。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事项。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任期不得超过六年,享有多项特别职权。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主业项目或回购股份。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每半年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良好沟通平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信息披露合规,避免泄密和内幕交易。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状况、重大事项、企业文化等。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电话、官网、新媒体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设立专门咨询渠道,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实施。制度强调禁止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性陈述或预测股价。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包括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披露后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情形。信息需满足未泄露、内幕人士书面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建立内部登记、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滥用暂缓、豁免程序。相关材料需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及报送。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董监高变动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等。公司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报送交易所,同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和两个月内披露。重大事件应以临时报告方式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公司设立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指导。内审部负责检查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内部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内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内部审计人员须遵守保密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履职。公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内审部负责解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薪酬管理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责权利统一、向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水平和岗位职责确定,绩效奖金与年度经营绩效挂钩。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薪酬发放实行延期支付,至少30%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存在重大违规、被行政处罚或擅自离职等情况的,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公司可依据经营状况、市场变化等调整薪酬标准,并设立专项奖惩。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涉及薪酬追索等条款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同步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相关人员股份管理。适用范围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及账户信息,股份将被锁定。离职后六个月内股份不得转让,定期报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需遵守限售期及比例限制。买卖股份须提前申报,违规交易将被披露并追责。公司定期披露相关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确保合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拟向关联人公司A增加采购原材料预计额度450万元,调整后2025年度预计总金额为3,45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2.93%。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发生交易金额2,437.30万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价格公允,付款及结算方式与其他供应商一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交易属正常商业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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