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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国电电力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4.8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8 0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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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7日收盘,国电电力(600795)报收于5.31元,上涨3.91%,换手率1.27%,成交量227.39万手,成交额11.9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18.59万元,占总成交额3.44%。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30.9亿元,同比上升24.8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国电电力拟注册不超过200亿元储架公司债券,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运营资金等。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18.59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游资资金净流出2369.61万元,占总成交额1.98%;散户资金净流出1748.98万元,占总成交额1.46%。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国电电力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252.05亿元,同比下降6.47%;归母净利润67.77亿元,同比下降26.27%;扣非净利润64.24亿元,同比上升37.99%。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475.51亿元,同比下降1.0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0.9亿元,同比上升24.8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0.14亿元,同比上升21.96%。负债率73.33%,投资收益17.14亿元,财务费用43.64亿元,毛利率16.75%。

公司公告汇总

国电电力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储架公司债券,用于支付交易对价、调整债务结构、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投资等。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可续期产品除外),可在上交所上市。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公司承诺若无法按期偿付本息,将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投资、调减高管薪酬、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偿债保障措施。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为止。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国电电力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国电电力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475.51亿元,同比下降1.01%;归母净利润30.9亿元,同比上升24.87%。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252.05亿元,同比下降6.47%;归母净利润67.77亿元,同比下降26.27%;扣非净利润64.24亿元,同比上升37.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83亿元,同比增长15.47%。基本每股收益0.380元,同比下降26.21%。总资产5178.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12.1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25%。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30,112户。前10名股东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68%,为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紧随其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国电电力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电电力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注册不超过200亿元储架公司债券、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修订《对外捐赠规定》、签订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国电电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国电电力定于2025年11月13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审议事项为《关于注册200亿元储架公司债的议案》。登记时间为11月7日,可通过现场、邮件、传真等方式办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58682100,传真:010-64829902,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

国电电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国电电力将于2025年11月4日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与投资者交流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投资者可于10月28日至11月3日16:00前通过该平台“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说明会期间可在线提问,会后可查看会议详情。投资者热线:010-58682100。

国电电力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国电电力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况的离职程序,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原则。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董事有权申辩。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忠实义务持续有效,须办理工作移交并申报个人信息。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职期间及期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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