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盘,华夏银行(600015)报收于7.0元,上涨0.57%,换手率0.59%,成交量90.84万手,成交额6.34亿元。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55.31万元,占总成交额1.19%;游资资金净流入654.14万元,占总成交额1.03%;散户资金净流出1409.45万元,占总成交额2.2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2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未经审计。董事长杨书剑、财务负责人杨伟、财会机构负责人刘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5年7-9月营业收入193.59亿元,同比下降15.02%;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48.81亿元,同比下降8.79%。- 2025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2亿元,同比增长7.62%;2025年1-9月累计净利润179.82亿元,同比下降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25年7-9月为65.25亿元,同比增长7.39%;1-9月为178.22亿元,同比下降3.65%。- 基本每股收益2025年7-9月为0.38元,与上年同期持平;1-9月为1.04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2025年7-9月为0.41元,同比增长7.89%;1-9月为1.03元,同比下降0.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5年7-9月为1.98%,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1-9月为5.41%,同比下降0.38个百分点。- 资产利润率2025年7-9月为0.15%,同比上升0.01个百分点;1-9月为0.41%,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5,863.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85.69亿元,增长1.82%;每股净资产为19.39元,增长2.21%。- 不良贷款率为1.58%,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49.33%,下降12.5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2.36%,下降0.23个百分点。- 202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8.71亿元,上年同期为-74.51亿元。- 净利差1-9月为1.62%,同比上升0.01个百分点;净息差为1.55%,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为29.95%,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2025年7-9月为-1.3亿元,1-9月为16.4亿元,其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为16.0亿元。- 普通股股东总数截至报告期末为94,720户。- 资本充足率方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14%,资本充足率为12.63%,分别较上年末下降0.44、0.56、0.81个百分点;杠杆率为6.66%,下降0.29个百分点。- 流动性覆盖率为153.29%,较上年末上升4.13个百分点。- 贷款分类显示,正常类贷款占比96.10%,关注类2.32%,不良贷款合计占比1.58%。- 存贷款比例(人民币)为88.33%,较上年末下降3.84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人民币)为74.54%,下降7.33个百分点;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为3.3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15.14%。- 2025年7月23日发行2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1.66%。
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华夏银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等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小莉为首席运营官,方宜为首席风险官,刘越为首席财务官,其中方宜和刘越的任职资格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均符合高管任职条件,无不良记录或关联关系。会议同意调整软件类资产摊销年限,修订市场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签署2025年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和岗位聘任协议。所有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软件类资产摊销年限的议案》,认为变更有助于客观反映资产状况,不损害股东利益。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通报情况的报告》,指出2024年消保工作质效提升,2025年将持续改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一季度及上半年银行业消费投诉通报情况的报告》,认为上半年投诉治理有效,下半年将继续加强服务管理。会议书面审阅了修订市场风险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夏银行自2025年10月1日起将软件类资产摊销年限由3年调整至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本次变更为更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以往财务报告,对以往年度无影响。预计对2025年及未来期间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构成重大影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复核认为该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华夏银行决定将软件类资产摊销年限由3年调整至5年,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本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预计对2025年度及未来期间的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未发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程序合规,能更公允反映资产状况,不损害股东利益。
首席风险官刘小莉因工作变动辞去职务,自2025年10月22日起生效,原任期至2027年12月12日。离任后将继续在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担任首席运营官。已确认与董事会无不同意见,无须特别披露事项。工作交接已完成。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刘小莉、方宜、刘越的提名程序合规,任职资格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具备履职能力,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认为调整软件类资产摊销年限的决策程序合法,变更后能更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不损害银行及股东利益。签字独立董事包括郭庆旺、丁益、赵红、陈胜华、祝小芳、彭龙运,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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