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盘,恒光股份(301118)报收于25.0元,下跌3.88%,换手率5.18%,成交量5.44万手,成交额1.35亿元。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33.0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6.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86.69万元。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550户。
前10名股东中,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4.38%,为第一大股东;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22%,位列第二;曹立祥持股2.67%,其中限售股数为2,203,750股。UBS AG、J.P. Morgan Securities PLC等境外机构亦出现在前十大股东名单中。
曹立祥持有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00%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已知的关联关系。
部分股东通过信用账户持有股份,包括晋江乾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集价值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陈矜晟。
限售股份方面,曹立祥期末限售股数为2,203,750股,朱友良为332,812股,谭艳春为308,375股。周正勇、戴石华、王岩等人因股权激励新增限售股共计340,000股。胡建新(怀化籍)、刘鹏、肖元春等多人因绩效考核未达标,分别被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期合计解除限售988,500股,新增限售525,000股,期末限售股总数为5,143,937股。新增限售股来源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25,000股,已于2025年3月27日完成登记。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8,695,924.10元,同比增长2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4,996.62元,同比上升96.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242,487.52元,同比增长83.92%。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50元/股,同比上升97.0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2%,同比上升3.83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734,400.48元,同比增长234.65%。
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为360,405,708.55元,同比增长30.30%;归母净利润为-9,252,894.42元,同比改善69.54%。非经常性损益累计贡献958.75万元,主要来自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821.27万元及政府补助177.20万元。
无对应内容。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也审议通过该议案,确认报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665,032,943.5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40,284,781.71元,较上年度末微增0.36%。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95.79%,主要因理财产品减少;应收票据增长72.38%,因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应收账款增长45.22%,因新增客户应收款上升;在建工程激增984.43%至2.00亿元,系老挝项目投入加大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307.66%,因工程项目预付款增加。
负债端,短期借款下降54.97%,因偿还银行贷款;应付票据增长55.47%,因开具承兑汇票增多;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171.57%,因长期借款转入增加;其他流动负债增长67.92%,因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增加。
利润表方面,营业收入增长29.22%,主要得益于氯碱项目产能释放;其他收益增长108.51%,因政府补助增加;投资收益同比下降42.32%,因理财收益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上升116.69%,因坏账准备计提增加;资产处置收益亏损减少57.53%,因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下降;营业外收入下降91.39%,因政府补助减少;所得税费用大幅下降,因递延所得税减少;少数股东损益由亏转盈,达488.73万元,因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现金流量方面,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同比增长234.65%;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8389.80万元,同比减少199.92%,因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688.51万元,同比减少113.43%,因固定资产贷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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