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1日收盘,利元亨(688499)报收于59.39元,下跌0.93%,换手率3.34%,成交量5.63万手,成交额3.33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67.33万元,占总成交额9.8%;游资资金净流入2391.75万元,占总成交额7.18%;散户资金净流入875.59万元,占总成交额2.63%。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46万户,较6月30日增加2219.0户,增幅为9.9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7542.0股减少至6861.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9.56万元。
一、主要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895,155,716.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63%;年初至报告期末2,424,161,292.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7%。
利润总额:本报告期29,795,846.24元;年初至报告期末91,037,897.51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14,082,663.13元;年初至报告期末47,492,854.07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5,696,342.72元;年初至报告期末34,006,267.94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571,389,636.6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8元;年初至报告期末0.28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8元;年初至报告期末0.2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0.60%,增加17.75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2.07%,增加28.8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本报告期96,708,112.99元,同比下降14.51%;年初至报告期末252,964,246.68元,同比下降19.1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本报告期10.80%,减少13.29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10.44%,减少3.04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8,127,816,485.17元,比上年度末减少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2,291,295,200.99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97%。
补充信息: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公司净利润为5,873.71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本期金额32,097.15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3,819.15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符合经常性标准),本期金额6,424,332.1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1,145,138.66元。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本期金额3,295,781.17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4,879,761.49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本期金额114,048.89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62,147.38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本期金额1,479,938.9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2,379,985.79元。
合计:本期金额8,386,320.41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3,486,586.13元。
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3,127,824.30元)和增值税即征即退(41,956,968.42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主要会计数据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同比增长90.6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国内头部电池企业开工率显著提升、扩产节奏逐渐恢复,使得本期项目的验收在逐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121.17%,主要系公司采取更为严格的收款政策,加强与客户沟通项目回款取得一定效果;同时公司优化供应商付款方式以及控本降费措施等减少现金支出所致。
二、股东信息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592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381,965股,持股比例33.4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00,311股,持股比例2.31%;卢家红持股3,303,075股,持股比例1.9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861,244股,持股比例1.10%;彭凯持股1,835,110股,持股比例1.0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06,234股,持股比例0.8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产业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144,106股,持股比例0.68%;张丽华持股1,008,495股,持股比例0.60%;李颖持股660,638股,持股比例0.39%;葛培芬持股640,258股,持股比例0.3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已知前十大股东中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控制的企业,周俊雄与卢家红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彭凯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740,258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94,852股;张丽华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08,495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1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该账户未列入上述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8,127,816,485.17元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5,210,617,330.05元,非流动资产合计2,917,199,155.12元
负债合计:5,838,064,628.53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2,289,751,856.64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91,295,200.99元
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
营业总收入:2,424,161,292.51元
营业总成本:2,425,854,593.96元
利润总额:91,037,897.51元
净利润:46,630,045.84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92,854.07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1,389,636.64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552,843.62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9,486,212.16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7,679,501.38元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9,535,061.39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8,109,292,452.86元
负债合计:5,365,317,153.24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2,743,975,299.62元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2,542,693,918.19元
营业成本:2,146,479,374.64元
利润总额:96,793,799.58元
净利润:62,344,633.73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403,401.36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536,575.81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110,643.76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3,345,547.88元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1,442,947.94元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0万元募集资金。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承诺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募集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际净额939,934,433.95元,已用于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荐人中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9.5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9,934,433.95元,已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50,757.27万元,尚未使用43,236.17万元。公司前次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5日全部归还。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中信证券核查后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异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10月28日到账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939,934,433.9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有43,236.17万元未使用。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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