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1日收盘,青山纸业(600103)报收于3.73元,上涨1.08%,换手率18.58%,成交量410.99万手,成交额15.25亿元。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7亿元,占总成交额7.65%;游资资金净流入3586.85万元,占总成交额2.35%;散户资金净流入8083.86万元,占总成交额5.3%。
10月21日青山纸业发布公告《青山纸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其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1日间合计减持1992.9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94%,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1.91%,截止10月21日收盘报3.73元。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叶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近日召开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潘其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潘其星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经理,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484400股,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与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权益变动方向为比例减少,变动前合计持股比例28.89%,变动后为28.00%。本次变动未违反承诺、意向、计划,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包括福建省轻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1日,能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9,929,400股,占总股本0.89%。减持后,能源集团持股由9.83%降至8.94%。四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由647,281,206股减至627,351,806股,比例由28.89%降至28.00%。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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