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武商集团(000501)10月2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作为股东聘请的管理者,董事会对高管团队的监督是否到位?面对股价长期破净、投资者回报受损的现状,董事会是否已就“经营策略调整”“管理层履职评估”开展专项讨论?结论是什么?
武商集团回复: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内部治理制度,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职责权限,确保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应当严格执行并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公司内控审计部门每年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内部评价报告并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外,公司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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