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珠江股份(600684)报收于5.68元,下跌3.4%,换手率4.06%,成交量34.65万手,成交额2.02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1.53万元,占总成交额0.95%;游资资金净流入459.6万元,占总成交额2.27%;散户资金净流出268.07万元,占总成交额1.3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92元/股,发行数量252,613,560股,募集资金总额737,631,595.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33,063,553.71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限售期36个月。本次发行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国资监管单位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认购资金来源于珠江实业集团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结构化安排或使用发行人资金情形。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已履行。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东环支行,账号4405014912**3129,存储金额733,063,553.71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协议明确专户仅用于规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
公司向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13,56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92元,募集资金总额737,631,5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33,063,553.7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52,613,560.00元,增加资本公积480,449,993.71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与实收股本均为1,106,074,283.00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已获公司内部批准,并经珠江实业集团批复、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以现金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发行价格2.92元/股,发行数量252,613,560股,募集资金总额737,631,595.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33,063,553.71元。发行过程由中金公司主承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相关协议已签署并生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价格为2.92元/股,发行数量252,613,560股,募集资金总额737,631,595.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33,063,553.71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36个月。发行完成后,珠江实业集团持股比例由31.10%增至46.83%,公司总股本增至1,106,074,283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有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治理结构保持稳定。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审计及验资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64
公司本次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将尽快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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