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苏豪弘业(600128)报收于10.47元,下跌1.13%,换手率1.78%,成交量4.4万手,成交额4645.0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3.59万元,占总成交额7.83%;游资资金净流出192.76万元,占总成交额4.15%;散户资金净流入556.35万元,占总成交额11.98%。
苏豪弘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骨干、业务骨干等,不包括外部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未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6元/股。
苏豪弘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决定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3名激励对象授予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授予价格为5.66元/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议案,单笔超200万元的核销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通过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授权董事长确定会议具体安排。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情况。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
苏豪弘业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苏豪弘业拟增加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弘业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担保期间不超过三年。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广东弘业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等,成立于2025年3月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306.52万元,负债总额5,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6.10%,净资产-693.48万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符合整体经营要求。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程序合规。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60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3.9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4%;无逾期担保。
苏豪弘业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的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销,共计七项,账面原值合计1,828.57万元。其中,苏豪弘业核销对南京宏顺鞋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115.69万元,以及对无锡市恒又盛金属物资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应收款项合计1,437.78万元;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核销对江苏金联盟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项275.10万元。上述单笔超200万元的核销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核销资产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账面净值为零,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公司保留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要求,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授予数量为493.12万股,授予人数为73人,授予价格为5.66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安排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33%,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3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34%。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骨干、业务骨干等。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以当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6元/股。该授予日符合公司股东会授权及相关法规规定,不在禁止授予期间。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亦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履行了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予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定。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显示,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493.1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其中,马宏伟(董事长)、蒋海英(董事、总经理)各获授23.30万股,占比均为4.73%;陈长理、姚淳各获授21.00万股,占比4.26%;朱晓冬获授16.10万股,沈旭获授18.60万股。管理骨干、业务骨干及其他骨干共67人合计获授369.82万股,占总量的75.00%。激励对象不含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且任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苏豪弘业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授予价格为5.66元/股。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骨干人员,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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