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ST海华(600243)报收于5.31元,上涨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8.1万元,占总成交额42.97%;游资资金净流入868.71万元,占总成交额27.09%;散户资金净流入509.39万元,占总成交额15.88%。
李松强因资金需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ST海华2,194.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为每股5.31元,总价116,514,675.00元。本次权益变动前,李松强持有公司3,800.00万股,占总股本8.66%;变动后持有1,605.75万股,占总股本3.66%。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王封将其持有的3,291,375股股份转让给朗宁宜和,并将9,874,12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朗宁宜和行使。于世光与王封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王封直接持股比例由3.00%降至2.25%,拥有表决权比例由12.53%降至0.00%。宿迁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将持有的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朗宁宜和。
*ST海华因实际控制人王封筹划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3日起停牌。截至2025年10月17日,朗宁宜和与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祝镓阳、占舜迪、张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朗宁宜和,实际控制人由王封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0月20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4年度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5年上半年继续亏损,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朗宁宜和受让溢峰科技、李松强、王封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9.85%股份,并获得王封所持2.25%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同时通过控制溢峰科技间接取得上市公司4.11%股份表决权,合计拥有16.21%表决权。本次收购现金对价34,957.19万元,已到账30,026万元。受让方承诺36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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