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瑞茂通(600180)报收于4.63元,较上周的4.55元上涨1.76%。本周,瑞茂通10月15日盘中最高价报4.83元。10月13日盘中最低价报4.45元。瑞茂通当前最新总市值50.31亿元,在物流板块市值排名24/4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196/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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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瑞茂通持有公司554,443,265股,占总股本51.02%,累计质押424,400,000股,占其持股76.5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88,371,836股,占总股本63.35%,累计质押544,750,000股,占其持股79.14%。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分别解除质押48,400,000股和8,600,000股,并于同日将上述股份重新质押给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合计质押5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0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10月23日。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8,579,400股后的1,078,048,064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差异化分红导致每股现金红利摊薄为约0.0099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009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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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4日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2名,代表股份546,569,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9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12项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群立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6,569,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99%。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制度,以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至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郑州瑞茂通持有公司554,443,265股,占总股本51.02%,累计质押424,400,000股,占其持股76.5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88,371,836股,占总股本63.35%,累计质押544,750,000股,占其持股79.14%。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分别解除质押48,400,000股和8,600,000股,并于同日将上述股份重新质押给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合计质押5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5%。控股股东质押股份主要用于为上市公司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不存在平仓风险,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对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无实质性影响。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周永勇及非独立董事李富根的书面辞职报告,二人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相关职务,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永勇辞去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仍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李富根辞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前述职务,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被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本次离任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富根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李富根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0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10月23日。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8,579,400股后的1,078,048,064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差异化分红导致每股现金红利摊薄为约0.0099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0099元/股。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内按差别化税率扣税;QFII、沪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部分股东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86,627,464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579,400股,不参与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078,048,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10,780,480.64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约18.93%。本次分红不送股、不转增。根据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实施差异化分红。经测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绝对值约为0.0021%,影响较小。相关事项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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