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佛燃能源(002911)10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您好!请问公司第三大股东众城投资,为何曾在2022年12月发布公告称:“放弃所持佛燃能源6,769.6万股股份(占截至本函出具日佛燃能源总股本的7.11%)所对应的表决权”,是出于怎样的考量?
佛燃能源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及管理机制,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保障公司持续发展,佛控集团、港华燃气投资与众城投资签署了股东协议,同时众城投资于2022年12月26日出具《承诺函》,针对《承诺函》中特定事项放弃目标股份的股东大会表决权,不放弃目标股份除表决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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