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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天健集团(000090)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1.17万元,占总成交额1.4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6 03: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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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天健集团(000090)报收于3.73元,下跌1.32%,换手率2.65%,成交量49.46万手,成交额1.8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1.17万元,占总成交额1.41%。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天健集团拟与特区建工集团签署为期三年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管理费100万元/年,旨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修订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1.17万元,占总成交额1.41%;游资资金净流出260.99万元,占总成交额1.41%;散户资金净流出0.18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8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0月30日下午3:00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区建工集团签署同业竞争<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晓生、李锋回避表决,该事项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明确同意。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通过。相关文件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区建工集团签署同业竞争〈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有利于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1楼会议室。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至15:00。股东可于2025年10月27日至29日工作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登记。联系人:俞小洛、欧阳添艺,电话:0755—82555946,邮箱:info@tagen.cn。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公司全称增加“深圳市”,明确职工和债权人权益;注册资本表述调整为1,868,545,434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新增其职权及责任规定;股东会取代“股东大会”表述,细化股东权利、提案、表决机制;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增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优化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同步更新通知、信息披露等条款,以符合最新监管要求。修订依据为《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国资监管相关规定。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委托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管理费用为100万元/年(含税)。天健集团作为受托方,将对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工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行使生产经营管理权,但不享有经营收益或承担亏损,不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旨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进行调整。修订内容包括: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增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战略与预算、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调整董事会会议召集权限,增加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完善董事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修订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与职责;变更基金用途及会议列席人员范围。部分条款序号相应调整,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变更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调整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召集程序;降低临时提案持股比例至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完善网络投票安排及表决时间;新增类别股股东权利保护机制;强化股东会决议公告要求;增加公司未按时召开股东会的监管后果;明确征集投票权限制及违规责任。修订依据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5-61)于2025年10月发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8,545,434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规范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及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优先,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公司设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强化治理结构。公司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9楼,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前需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申请法院撤销。公司应严格执行决议,监管部门可对违规行为采取措施。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预算、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另设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基金按上年度净利润的2%提取,用于奖励、会议、信息披露等相关支出。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为公司章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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