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民丰特纸(600235)报收于7.31元,上涨0.55%,换手率3.21%,成交量11.27万手,成交额8245.42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8.26万元,占总成交额7.13%;游资资金净流出48.8万元,占总成交额0.59%;散户资金净流入637.07万元,占总成交额7.73%。
民丰特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25人,代表股份135,070,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488%。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公开挂牌出售不再使用设备、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其中第3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民丰特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48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继华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不再使用设备的议案、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其中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半数以上通过。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民丰特纸章程(2025年修订)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13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288号。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卷烟纸生产销售、纸制品制造、造纸设备设计与维修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可发行新股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公司解散时应依法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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