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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色股份(000758)10月15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6 0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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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中色股份(000758)报收于7.22元,下跌0.28%,换手率6.37%,成交量125.94万手,成交额9.14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董秘您好,看到很多公司已经提前发布公司业绩,贵公司2025年三季度净利润是多少,同比增长多少呢?
董秘: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预约10月29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请关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903.41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中色股份董事会增补谭耀宇为非独立董事,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回购注销112,600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解锁,37,158股将于10月16日上市流通。

交易信息汇总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064.6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903.4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15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9%。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10月13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12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同时,因组织调动,该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112,600股将被回购注销。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经2025年10月15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董事候选人需书面同意提名并承诺履职。选举时每位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否则视为弃权。董事当选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支持。若得票相同影响当选人数,应进行第二轮选举。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18年版本同时废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90,552,530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形。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谭耀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谭耀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宇主持。现场会议在北京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召开,同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65人,代表股份728,564,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011%。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各项议案均获得符合规定的表决通过,其中议案1和议案4为特别决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2和议案3为普通决议案,获过半数同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665人,代表股份728,564,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0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制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提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证券代码:000758,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2025-075。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05日14:30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1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9:15至15:00。会议审议《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管、见证律师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人:张莎,联系电话:010-84427052,电子邮箱:zhangsha@nfc-china.com。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不再任职,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600股。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90,552,530股减少至1,990,439,93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90,552,530元变更为1,990,439,930元。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人申报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7:00,申报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联系人陈傲,电话010-84427227,邮箱chenao@nfc-china.com。

关于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谭耀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谭耀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谭耀宇先生简历显示其为中国国籍,197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资金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总经理。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符合任职资格。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马引代先生的书面辞任申请,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其辞去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马引代先生原定任期至2027年12月24日,持有公司股份203,300股,均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所持股份将按规定管理。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引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规定,临时提案须提前十日提交。会议应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程序须合法合规。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中小投资者利益等事项有专门表决与回避规定。规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职工董事。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等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的,董事可要求赔偿。董事出现不得任职情形的,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离职董事须办理工作交接,持续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应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审慎性、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原则,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行为。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超募资金管理参照执行。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和独立性。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原2024年制度同时废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5人,外部董事人数超过半数。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重大交易或关联交易达规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及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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