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ST国华(000004)报收于13.35元,上涨3.73%,换手率11.2%,成交量14.15万手,成交额1.87亿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3.48万元,占总成交额1.41%;游资资金净流入313.43万元,占总成交额1.67%;散户资金净流出49.96万元,占总成交额0.27%。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因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事项,自2023年1月起陆续收到深圳中院应诉通知,累计涉及原告350人,涉诉金额3,936.90万元。深圳中院已对全部案件作出撤诉裁决或一审判决,公司应赔偿损失累计3,517.67万元,承担诉讼费61.31万元。公司就部分案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收到187起案件的二审判决书,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需赔偿16,235,638.53元,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295,927.42元及二审受理费296,380.55元。截至公告日,广东高院已对188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公司已参照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后续将依据会计准则及案件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一审已判决,被告已上诉,二审尚未判决。上市公司为原告、反诉被告、被上诉人。涉案金额12,734,198.73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福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0,607,600元及相应违约金。被告不服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支付货款9,263,600元及相应违约金,并由被反诉人承担诉讼费。本案二审尚未审结,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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