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龙泉股份(002671)报收于5.02元,上涨0.2%,换手率2.55%,成交量14.01万手,成交额7036.54万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3.1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0.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12.44万元。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13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2元/股。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向上述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含税)。因拟回购注销46.8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同时聘任朱俊楠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授予事项。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姚静波,拟获授27.0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62.07%;其余3名为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合计获授16.5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37.93%。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为43.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
监事会核查意见确认本次授予对象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0月13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2元/股。
公司公告明确,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为部分董事、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各为50%。业绩考核以2025年、2026年净利润为基准,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方可解除限售。本次股份支付费用总额约112.67万元,将在三年内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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