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光启技术(002625)报收于48.75元,下跌1.32%,换手率2.42%,成交量52.04万手,成交额25.61亿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20.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241.8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021.74万元。
10月14日光启技术发生4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2.95亿元。
10月14日光启技术发布公告《光启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其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间合计减持24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51%,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下跌2.89%,截止10月14日收盘报48.75元。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会议由董事季春霖主持。现场出席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885%;网络投票股东9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42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新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光启技术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共944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29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会股份总数的99.939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中的8项子议案,各项子议案同意股份占比均超过97%,其中涉及议事规则、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修订;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份占99.8529%。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其持有的76,381,1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10月13日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5%,质权人为天津津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西藏映邦持股数量为556,884,601股,持股比例25.85%,累计被质押股份355,893,10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3.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52%。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均无限售、冻结情形。西藏映邦剩余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冻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化解债务及降低质押率,于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期间累计转让公司股份2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581,684,601股,占总股本27.00%;变动后持有556,884,601股,占总股本25.85%,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股份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情形。西藏映邦所持股份来源为其2017年参与公司定增取得,减持资金用于化解债务和降低质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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