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3日收盘,深圳新星(603978)报收于23.92元,上涨3.77%,换手率6.54%,成交量13.81万手,成交额3.23亿元。
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2.59万元,占总成交额3.04%;游资资金净流出884.34万元,占总成交额2.74%;散户资金净流入1866.93万元,占总成交额5.78%。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被告赣州松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解协议涉及金额260万元。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9月22日,赣州松辉尚欠中榈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260万元(含质保金)。赣州松辉将在收到撤诉裁定且账户解封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00万元;取得联合验收批复后30日内支付剩余60万元。原告已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相关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被冻结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3,412,025元资金已解除冻结。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551,581,094.34元,已进行专户存储管理。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6021110001143149,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专户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他用,丙方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需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协议自三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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