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14日北方稀土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你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保公司)累计为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瀜环保公司)发放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共计894.85万元。其中,节能环保公司系你公司2021年6月自控股股东处收购取得,收购后仍发生相关费用共计587.6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环保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共计894.85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未就该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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