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深圳新星(603978)报收于23.05元,下跌3.76%,换手率4.78%,成交量10.09万手,成交额2.33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87.99万元,占总成交额5.53%;游资资金净流入15.0万元,占总成交额0.06%;散户资金净流入1272.99万元,占总成交额5.46%。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931,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5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793%。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证券简称:深圳新星。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启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原实施期限至2025年2月19日,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延长至2025年11月19日。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3,000万元至6,000万元,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7%;已支付金额1,000.2959万元;回购最高价12.58元/股,最低价9.33元/股。2025年9月未实施回购。公司将继续根据相关规定推进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卢现友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931,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5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9,595,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5793%;反对238,800股,占0.2987%;弃权97,400股,占0.122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