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万华化学(600309)报收于67.73元,较上周的66.58元上涨1.73%。本周,万华化学10月10日盘中最高价报68.8元。10月9日盘中最低价报65.3元。万华化学当前最新总市值2120.27亿元,在化学制品板块市值排名1/16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63/5158。
万华化学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其中第一至三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长廖增太主持会议,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
万华化学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并注销股份9,275,000股,注册资本由3,139,746,626元变更为3,130,471,626元。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相关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与内控、审查关联交易等,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委员会可要求董事、高管提交履职报告,发现问题可提议罢免或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应披露其履职情况,若董事会未采纳其审议意见,需充分说明理由。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个人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含信用账户股份。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份。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须报告并公告,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拟披露信息若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可暂缓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登记信息并报送监管机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相关人员违规处理信息将被处罚。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涉及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防止内幕交易。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审核、披露流程及责任主体,确保合规。
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行使制定战略规划、审议财务预算、决定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长主持会议并督促决议执行。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与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涉及关联交易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十五年。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有明确规定,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决议需及时公告,涉及权益变动事项须单独计票。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万华化学将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时30分,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3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会议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变动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以及因职务、工作获取信息的各方。公司须在内幕信息披露前登记知情人档案,涵盖姓名、职务、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并报送交易所。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须签字确认。公司应对内幕信息买卖情况自查,发现违规及时上报并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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