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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大业股份(603278)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01.64万元,占总成交额8.2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0 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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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9日收盘,大业股份(603278)报收于10.56元,下跌0.75%,换手率3.68%,成交量12.58万手,成交额1.3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01.64万元,占总成交额8.2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大业股份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01.64万元,占总成交额8.24%;游资资金净流出271.29万元,占总成交额2.03%;散户资金净流入1372.93万元,占总成交额10.26%。

公司公告汇总

大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窦勇主持,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无反对或弃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议案,并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同时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系列公司治理制度。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决定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业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雷主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按新《公司法》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同时,公司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修订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业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共11项议案,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A股股东可出席,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2:0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人:牛海平、张岚,电话:0536-6528805,传真:0536-6112898。

大业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并对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利润分配、内部审计等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并新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多项制度。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2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变动需及时补足。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真实、完整,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可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建议、拟定选任标准、遴选审核人选、提出任免建议等。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审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及绩效评价,审查履职情况,并提出薪酬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经营和人员资料支持。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可由主任委员召集,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形成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未采纳建议需在董事会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保存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及财务负责人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信息、ESG信息及风险挑战等,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设立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证渠道畅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公司需建立档案记录相关活动,保存期限10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事件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方针变更、重大风险、业绩预告、资产减值、股权变动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相关义务人应在事项触及决策、协商或知悉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与执行,确保符合监管要求。未及时报告导致违规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内幕信息指对公司经营、财务或股价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公司须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严禁内幕交易、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坚持合法、审慎、安全原则,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公司可为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合作方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须审慎评估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批准。财务部负责担保风险管理,持续监控被担保方经营状况,发现风险及时报告。公司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担保须及时纠正。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允性,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关联交易决策需遵循审批权限,小额交易由总经理批准,较大金额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且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6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及费用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履职情况作详细记录。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订)

相关人员不得在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或本人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等情形下减持股份。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5日内、重大事件披露前等期间禁止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禁止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会应对短线交易行为收回所得收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明确禁止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行为。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负有防止资金占用的法定义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审计机构应在年报审计中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公司须公告。若发生资金占用且拒不纠正,董事会应提起诉讼,并可申请司法冻结关联方股份。对违规责任人将给予处分或罢免,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废止。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管控,重要子公司高管人选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子公司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接受公司财务、经营、审计等管理监督,执行公司统一会计政策,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及经营报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须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绩效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子公司须遵守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相关制度,企业文化与公司保持一致。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为具体执行机构,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范围涵盖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经营活动等。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重点审计对外投资、资产买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内部审计人员享有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等职权,须遵守职业道德。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对违规行为可提出处理意见。制度还规定了审计程序、整改跟踪、档案管理及奖惩措施等内容。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非独立董事根据岗位或参与管理情况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标准由股东会决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与年度绩效挂钩。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考核履职情况并监督执行。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违规者将被扣薪或解职。薪酬含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制度不包括股权激励等内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当选须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若可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排序;若不足,需重新选举。经三轮仍未选足的,应在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任。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保存选聘相关资料至少10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充分说明理由并履行相应程序。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提供网络投票便利,会议记录保存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保密工作等职责,并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告交易所。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新聘任,空缺期间由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过3个月董事长代行。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高级管理人员须忠实勤勉履职,不得谋取私利。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在授权范围内决定财务收支、资产运用及合同签订等事项。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定期或临时召开会议决策重大事项。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违反规定的,董事会可终止聘任并追究责任。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对外投资方式包括设立公司、股权收购、证券投资等。审批权限分为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三级,根据投资金额及占比确定审批层级。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投资由投资事业部负责可行性研究,财务、法务等部门协同实施。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定期报告进展。对外投资形成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公司应派出管理人员参与决策。投资处置需按法定程序进行,防止资产流失。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涉及置换、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改变用途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每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4,175.9392万元,股票在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章程还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内容。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可采用代称、汇总等方式豁免披露涉密信息,必要时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需经审批并登记存档,保存期限10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10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交所。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任就职前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的,30日内确定新人选。离职人员须5个工作日内移交工作资料,并签署移交确认书。董事会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离职人员仍须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制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旨在规范议事方式,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会议讨论事项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例外。会议须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书面或举手投票,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记录需签字确认并保存10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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