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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通达海(301378)9月30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09 05: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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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通达海(301378)报收于30.97元,上涨2.48%,换手率7.7%,成交量3.54万手,成交额1.09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董秘您好,首先祝贺公司相关产品入选金砖国家先进适用技术!想咨询下公司有无网络短剧相关软件?希望公司尽快扭亏为盈!谢谢
董秘: 投资者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关注!近日,2025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在福建厦门举办,经专家评审,通达海《司法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方案》入选“面向金砖国家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法律相关的业务场景,没有网络短剧相关软件,具体情况可以参考近期发布的定期报告中的“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部分。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30日主力资金小幅净流出74.7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61.36万元,呈现主力离场、散户接盘态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2,561.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计划建设司法智能化产业园。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2025-2027年营收复合增长目标不低于10%、20%、40%。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以2,564.00万元现金收购江苏诉服达40%股权,交易完成后该公司将成为全资子公司。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4.71万元,占总成交额0.68%;游资资金净流出586.65万元,占总成交额5.36%;散户资金净流入661.36万元,占总成交额6.04%。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核查意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委员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委员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561.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部分自有物业用于对外出租及建设司法智能化产业园、以2,564.00万元现金收购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0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一层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会议审议四项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其中第1至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至4项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将单独计票。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登记方式为现场、信函或传真。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2,564.00万元收购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完成后,江苏诉服达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的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0,311.73万元,净利润1,007.08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410.00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增强业务协同和盈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目前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因支付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等事项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存在困难,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自2025年6月15日至公告日,已置换1,543.28万元,涵盖人员薪酬、水电费分摊等。后续拟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以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关人员薪酬等支出,并在6个月内完成置换。该操作符合监管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均认可该事项。

关于将部分自有物业用于对外出租、建设司法智能化产业园的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将部分自有物业用于对外出租、建设司法智能化产业园的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项目已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创新小镇丽地路1号,以自有资金建设部分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在满足自用前提下,拟将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2、3、4层及3号楼对外出租,吸引法律科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打造司法智能化产业园,搭建法律科技创新载体,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收益。该举措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带来稳定租金收入,汇聚行业高端人才和技术团队,构建全生态法律科技产业基地,促进公司及行业发展。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287.69万元,现“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公告日,上述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813.88万元,尚需支付尾款2,416.5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2,561.09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5,839.27万元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办法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激励对象。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分别为不低于10%、20%、40%,触发值分别为8%、16%、32%,未达触发值则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得分≥70分归属比例为100%,低于70分则为0。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6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33%,其中首次授予253.15万股,预留11.85万股。激励对象共181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授予价格为每股15.58元,来源于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有效期最长48个月,归属安排分三年进行,归属比例分别为20%、4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40%为目标值。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8,287.69万元,已用于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支付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等存在操作困难,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至公告日,已完成置换1,543.28万元。公司拟继续以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资金先行支付“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人员薪酬,并在6个月内完成置换。该操作符合相关法规,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此无异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专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287.69万元,截至2025年9月28日,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813.88万元,尚需支付尾款2,416.5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2,561.09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铺底流动资金)。节余主因系公司加强费用控制、优化资源配置及获得理财收益等。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授权财务部门办理专户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显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33%。其中,董事童俊、曹伟,副总经理任国华、施健伟、张志华、张思必等6人各获授2.1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量的0.7925%。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合计获授80.95万股,占总量30.5472%;核心员工获授159.60万股,占总量60.2264%;预留股份11.85万股,占总量4.4717%。首次授予对象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外籍员工。预留部分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具体激励对象。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65.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33%,其中首次授予253.15万股,预留11.85万股。激励对象共计181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首次授予价格为15.58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相同。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20%、4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分别为不低于10%、20%、4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C及以下不得归属。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将返还所获利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26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33%,其中首次授予253.15万股,预留11.85万股。激励对象共181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技术人员。首次授予价格为15.58元/股。本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部分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20%、4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10%、20%、40%。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亦未出现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未按规定分红等情况。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不含独立董事,且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自授权日起不超过10年,归属安排符合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对计划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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