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仙鹤股份(603733)报收于23.65元,下跌0.92%,换手率0.35%,成交量2.5万手,成交额5920.52万元。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54.97万元,占总成交额7.68%;游资资金净流出217.56万元,占总成交额3.67%;散户资金净流出237.41万元,占总成交额4.01%。
10月8日仙鹤股份发布公告,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合计增持652.9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49%,期间股价上涨18.43%,截至9月30日收盘价为23.65元。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用于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限售期为6个月。会议还将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分红回报规划、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仙鹤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仙鹤控股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589,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增持金额达30,001.06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仙鹤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6,129,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9%。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控股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8日,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仙鹤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589,408股,占总股本的1.92%,增持金额为30,001.06万元。增持后,仙鹤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66,129,108股,持股比例由76.49%增至79.99%。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未使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相关增持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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