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芯能科技(603105)报收于9.09元,上涨2.25%,换手率3.31%,成交量16.55万手,成交额1.5亿元。
资金流向
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8.06万元,占总成交额2.98%;游资资金净流出406.45万元,占总成交额2.7%;散户资金净流入854.51万元,占总成交额5.68%。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和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677231599U,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为张利忠,注册资本为伍亿零陆仟伍佰壹拾玖元,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施带路23号。经营范围包括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光伏设备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电池制造与销售,技术进出口等。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工商备案版)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6519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23号。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及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制造与销售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可发行股份或可转换债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等情形。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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