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2日收盘,凤凰航运(000520)报收于4.53元,下跌2.58%,换手率1.75%,成交量17.71万手,成交额8043.5万元。
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80.7万元,占总成交额9.71%;游资资金净流入274.85万元,占总成交额3.42%;散户资金净流入505.85万元,占总成交额6.29%。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岩科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无股东出席,网络投票参与股东513人,代表股份286,693,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27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275,636,6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33%;反对10,409,623股,占3.6309%;弃权647,300股,占0.2258%。中小股东中,同意7,445,638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11%;反对10,409,623股,占56.2604%;弃权647,300股,占3.498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就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现场会议在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鸿鹄科技园1栋7楼举行,由董事长王岩科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6日发布,符合提前15日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经核查,出席人员资格、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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