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2日收盘,嘉泽新能(601619)报收于4.59元,下跌2.75%,换手率4.91%,成交量119.54万手,成交额5.47亿元。
资金流向
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5亿元,占总成交额19.19%;游资资金净流入1540.89万元,占总成交额2.82%;散户资金净流入8949.01万元,占总成交额16.37%。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8,087,6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8.9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191,864,067.25元。资金已于2025年9月19日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名称为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浜路支行,账号为09390301040047391。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得他用。协议自三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478,087,649股,发行价格2.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8.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91,864,067.25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嘉实龙博的全资子公司博荣益弘,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36个月。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博荣益弘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备案程序,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发行过程合规,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将尽快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8,087,649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8.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91,864,067.2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78,087,649.00元,资本公积713,776,418.25元。本次发行由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认购,出资方式为货币。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912,597,309.00元。相关证券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数量为478,087,649股,发行价格为2.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8.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91,864,067.25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嘉实龙博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荣益弘,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波。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保荐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审计及验资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有效。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9月18日,国泰海通证券指定账户已收到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分两笔缴付的全部认购资金,分别为720,000,000.00元和479,999,998.99元,缴款日期均为2025年9月18日。资金已存入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1050136360000001963。本次验资仅用于确认认购资金到位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发行对象为博荣益弘,系公司控股股东嘉实龙博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价格原为2.6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发行价格调整为2.51元/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478,087,649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8.99元。认购资金来源于博荣益弘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涉及对外募集、代持或结构化安排。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发行过程合法有效,相关协议合法合规。发行人尚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及工商变更等手续。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自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06元/股的130%,即3.978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3.978元/股,将触发“嘉泽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公司将在触发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并及时披露。投资者应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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