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华峰化学(002064)报收于8.93元,上涨0.79%,换手率0.86%,成交量42.43万手,成交额3.84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41.7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427.0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4.75万元。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411人,代表股份3,572,53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0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率达99.6259%。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11人,代表股份3,572,53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01%。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程序合法合规。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确保知情权和工作便利。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李亿伦女士因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及公司正常经营,辞职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披露日,李亿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00股,将遵守相关股份变动管理规定。公司对李亿伦女士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董事任职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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