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内蒙华电(600863)报收于4.06元,下跌0.25%,换手率0.69%,成交量44.77万手,成交额1.82亿元。
9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85.11万元,占总成交额15.88%;游资资金净流出1389.72万元,占总成交额7.65%;散户资金净流出1495.39万元,占总成交额8.23%。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蒙电 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要求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说明与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本次交易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57。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相较2025年8月5日的申报稿,主要修订包括更新释义、补充交易发行股份数量、更新标的资产相关风险、更新北方公司承诺、标的公司对外担保、资质许可、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情况,补充《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更新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其余为表述与格式完善,对本次交易无实质影响。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63)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正蓝旗风电100%股权和北方多伦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5,000.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值分别为503,717.53万元和344,297.33万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将增加,每股收益增厚,不存在摊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无减持计划。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锁定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75.51%股权,交易总价571,682.72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5,0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北方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华能。本次交易旨在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对冲火电业务波动风险。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相关财务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本次交易旨在提升上市公司清洁能源占比,降低对火电业务依赖,增强抗风险能力。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交易方案包括以股份和现金方式购买正蓝旗风电7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北方多伦75.51%股权,总对价571,682.72万元。本次交易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短期资金流动风险和较高偿债风险。本次交易估值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正蓝旗风电和北方多伦股权。标的公司风力发电设备设计寿命20年,收益期按20年确定。评估采用收益法,预测期内弃风率从10%逐步降至5%,电价逐年下降至燃煤基准电价289.27元/千千瓦时。评估增值率分别为121.60%和88.5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清洁能源占比,减少关联交易。评估师认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为正蓝旗风电与北方多伦。本次交易中,两家标的公司合并设置业绩承诺,符合监管要求及可比案例。配套募集资金285,0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根据测算,未来三年上市公司整体资金缺口为489,096.10万元,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对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风险。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正蓝旗风电70%股权和北方多伦75.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价合计571,682.72万元,其中股份支付286,137.05万元,现金支付285,545.67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5,0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清洁能源占比,降低对火电业务依赖。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华北电网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及土地未取得产权证书、部分行政处罚等情况,相关方已出具承诺,预计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本次交易现金支付安排经协商确定,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若配套融资不足,上市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补足,偿债风险可控。本次交易未收购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具有合理性,无后续收购计划。标的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已清理,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本次交易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新能源发电消纳机制保障有效。标的公司财务内控规范,资产、财务、业务独立。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公允,已披露相关风险。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等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正蓝旗风电70%股权和北方多伦75.51%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311,696.13万元和259,986.59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配套资金和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变。备考数据显示,交易后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每股收益增厚。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国泰海通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承诺所发表意见与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