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恒生电子(600570)报收于33.5元,下跌1.93%,换手率1.99%,成交量37.73万手,成交额12.8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6亿元,占总成交额14.52%;游资资金净流出1596.41万元,占总成交额1.25%;散户资金净流入2.02亿元,占总成交额15.7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本次激励对象由624人调整为621人,授予数量由1515.9万份调整为1512.5万份,未新增激励对象,调整后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计划一致,基本情况真实,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未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相关调整与授予事项。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政纲、范径武、蒋建圣回避表决。二、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回购2022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份额对应股份,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四、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径武回避表决。五、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3名,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4人调整为621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515.9万份调整至1512.5万份,调整后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9月18日,向621名激励对象授予1512.5万份股票期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监事屠海雁回避表决。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由624人调整为621人,授予数量由1515.9万份调整为1512.5万份,未新增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确认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计划一致,基本情况属实,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授予对象未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合法、有效。
恒生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份额对应股份的议案。因部分授予对象离职及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公司拟回购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90,415股,回购价格16.54元/股;回购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392,550股,回购价格19.72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或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不影响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上市地位。
恒生电子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并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权益,授予人数由624人调整为621人,股票期权数量由1515.9万份调整为1512.5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0%。授予日为2025年9月18日,行权价格为37.98元/份,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共621人,其中董事及高管合计获授137.75万份,占比9.11%;核心人员获授1374.75万份,占比90.89%。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该事项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审议。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或不再适合参与,激励对象由624人调整为621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515.9万份调整为1512.5万份。2025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确定该日为授予日,授予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37.98元/份。本次授予占公司总股本的0.80%,其中董事及高管合计获授137.75万份,占比9.11%;核心人员611人获授1374.75万份,占比90.89%。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期权登记手续。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期权应终止行权并予以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9月12日,截至期满,有42名激励对象未申请全部行权。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27.250份。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终止行权并予以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截至期满,共有1,410名激励对象未申请全部行权,公司拟注销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412,638份。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不再适合参与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4人调整为621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515.9万份调整至1512.5万份。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出具意见,确认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将于后续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登记手续。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621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其中,董事及高管共10人,合计获授股票期权1,377,500份,占授予总量的9.1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611人,合计获授13,747,500份,占授予总量的90.8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总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5,125,000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有效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确定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9月18日,授予数量为1512.5万份,行权价格为37.98元/份。激励对象共621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净利润增长率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基准)。本次激励计划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授予条件已成就。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于2025年9月12日届满,有42名激励对象未申请全部行权,公司决定注销该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27,250份。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认为本次注销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5年9月11日届满,有1,410名激励对象未申请全部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412,638份。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注销已履行必要程序并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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