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8日收盘,悍高集团(001221)报收于55.71元,上涨1.0%,换手率18.04%,成交量6.3万手,成交额3.53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35.9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75.5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11.49万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欧锦锋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多项制度修订与制定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其中部分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欧锦锋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12名,代表股份357,800,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47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无否决情形。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汪宝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人数由5人增至6人。汪宝春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汪宝春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多个职务,2015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功能五金事业部总经理。其通过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1,405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或存在失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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