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8日收盘,华峰化学(002064)报收于8.86元,下跌1.12%,换手率0.48%,成交量23.68万手,成交额2.11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93.3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31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0.87万元。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411人,代表股份3,572,53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0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率达99.6259%。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11人,代表股份3,572,53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01%。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程序合法合规。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确保知情权和工作便利。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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