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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神剑股份(002361)9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9.69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8 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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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7日收盘,神剑股份(002361)报收于6.49元,上涨0.0%,换手率2.0%,成交量16.15万手,成交额1.0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9.69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入态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神剑股份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9.6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74.4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5.2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3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发出通知,于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告声明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0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补选王津华、高韡、曹灿灿为非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以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可通过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股份管理及交易行为。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公司向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申报并锁定股份。每年首个交易日,登记公司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核定当年可转让额度并对相应股份解锁。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前5日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且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相关人员须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公司董事会应对违规买卖股票行为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本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及其关联自然人、法人,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诉讼、股权变动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控股子公司人员等。公司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填写登记表并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公司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节余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大决策制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决策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对内投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融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及财产清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明确各类事项的审批权限:一般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依额度或比例分级审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根据资产总额、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设定审批层级。公司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计部、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有权监督。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内部控制制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障经营安全与财务信息可靠性,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决策权限、业务环节、会计系统、信息传递及内部审计等方面。公司建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投资管理、安全管理、财务及信息系统等专项控制制度。重点强调关联交易公允性、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子公司预算与审计管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安全生产责任及财务核算规范。公司设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定期检查并提交报告,董事会审议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实意见。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联交易制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包括购销商品、资产买卖、提供担保、共同投资等。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或股东须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还需披露。公司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防止利益输送。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对外担保制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担保行为,控制资产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财务部为职能管理部门,担保事项需经财务部初审、总经理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担保决议,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对外担保须签订明确合同,包含债权人、债务人、担保方式、期限、范围等条款,并办理反担保手续。财务部负责监控被担保人资信变化,督促还款,发现风险及时上报。担保履行后需追偿并披露。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担保事项须及时公告。违规担保将追究责任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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