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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交运股份(600676)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01万元,占总成交额0.6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7 06: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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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6日收盘,交运股份(600676)报收于6.0元,上涨3.63%,换手率2.01%,成交量20.67万手,成交额1.2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59.5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张正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并被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01万元,占总成交额0.62%;游资资金净流出983.49万元,占总成交额8.02%;散户资金净流入1059.5万元,占总成交额8.64%。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7名,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战略委员会由陈晓龙、严杰(独立董事)、杨东援(独立董事)、洪亮(独立董事)、张正、侯文青、徐珉组成,陈晓龙任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任期不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通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6,596,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008%。会议由董事长陈晓龙主持,召集人资格合法。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补选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晓龙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3,717,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3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会议还以累积投票方式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张正当选为非独立董事。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过程,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与其有关联关系的提案表决。会议记录、决议记录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应按时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前需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须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规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28,492,944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汽车货物运输装卸、公路省(市)际旅客运输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坚持党的领导。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相关程序依照《公司法》及章程规定执行。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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