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6日收盘,嘉益股份(301004)报收于62.73元,上涨0.82%,换手率0.45%,成交量6079.0手,成交额3804.05万元。
投资者: 你好,请查询一下最新一期股东人数,谢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人数。如需了解公司其他某个时点的股东人数,请提供本人持股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核实后予以提供。感谢您的关注!
资金流向
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05.4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94.0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11.43万元。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选举董事长戚兴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傅俊女士、马靖先生、张昕先生,傅俊女士任召集人。审议通过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解除限售127.68万股,涉及61名激励对象。因1名激励对象身故、3名绩效考核不达标,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36万股。据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145,317,060元,并修订《公司章程》。上述回购注销及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531.706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制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玻璃保温容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总股本14,531.706万股,均为普通股。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公司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等情形,回购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时依法清算,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9月21日,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20日届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384.33%,满足业绩考核目标。61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27.68万股,占其获授总数的29.71%。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因1名激励对象身故及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6万股,回购价格为3.50元/股。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条件,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业绩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61名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61名激励对象办理127.6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人,拟解除限售数量为12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7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384.33%,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层面,5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B/C,解除限售比例为100%;3名考核结果为D,解除限售比例为70%。公司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1%。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另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未能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本次回购价格为3.50元/股,资金总额预计11.76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5,446,917股减少至145,413,317股。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及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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